承担全市取水许可管理的具体工作,指导取水户计量设施安装、使用、维护;组织区域、流域水资源调查评价;承担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城镇供水水源规划的具体工作;承担水功能区划分方案与纳污总量控制方案的实施工作;指导水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承担水资源公报的编制。承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核;受委托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组织协调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承担水土保持管理制度的拟订并监督实施;承办编制水土保持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的具体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承担有关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核、实施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具体工作;指导全市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水土流失治理项目的管理;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国策宣传、培训教育和信息化建设,承担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