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灵璧县禅堂镇凤河潘集中心村人居环境整治(*期)工程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 )****://******.****.***.**/(地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灵璧县禅堂镇凤河潘集中心村人居环境整治(*期)工程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元
最高限价(如有):*******.4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灵璧县禅堂镇凤河潘集中心村人居环境整治(*期)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凤河村潘集中心村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铺设、环境整治、新建污水管网、小广场、“*小园”建设等相关附属工程,以实际设计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 ** 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信用宿州”(****://******.****.***.**/***/*************/***************.******)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 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且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且无在建项目、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无中标变更后且原项目尚未竣工项目。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网上获取。
(3)潜在投标人 应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开标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提交。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直播网址及*维码详见公告附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为 *******.4*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执行。
名 称: **********
地 址: **********
联系方式:*** ***********
名 称: 皓顺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宿州市环宇国际广场
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4. 在线质疑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采购)文件存在质疑,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点击网上“质疑菜单”发起在线质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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