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清丰县****阳子线南段(韩村至开州路)改建工程已由清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清发改【****】**号批准建设,投资代码:****-******-**-**-******,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与县财政资金。项目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清丰县****阳子线南段(韩村至开州路)改建工程;
2.2、招标编号:****************;
2.3、建设地点:清丰县境内;
2.4、资金来源及投资金额:上级补助资金与县财政资金、投资金额:*******元;
2.5、建设概况:全长4.***公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h。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米,主路面宽7米。拟建方案为:****厚灰土冷再生底基层+****厚水泥混凝土碎石基层+***厚沥青混凝土面层(4+3);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2.7、工期要求:**日历天,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个月;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公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无正在施工和承接的工程项目(投标人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具有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或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及网页截图);
3.4、其他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或造价师)具有相关专业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或造价师)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具有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或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及网页截图);
3.5、类似业绩:****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类似公路工程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书,提供网上中标公示截图,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6、财务要求:企业近*年财务状况须提供****年度、****年度、***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以成立之后的年份为准;
3.7、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之规定,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允许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单位需出具“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查询内容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提供网页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有效);
3.8、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停产、停业状态,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最近*年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3.9、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精神,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根据《关于修改我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内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交建管【****】**号)文件精神,经查实凡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其信用评价等级将直接列为D级(黑名单)。
3.10、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获取方法
4.1、本项目采取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申请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内容上表述不*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9月**日**时**分;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米路东)。
5.2、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5.3、本次交易项目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答疑、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5.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自行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诚信库内添加并提交发布相关的资质、业绩、人员等内容,以便评委会查看核对。
5.5、本次交易项目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使用****浏览器)。登录交易平台,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远程解密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错过解密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请谅解。
*、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
6.2、投标保证金金额:***元整;
6.3、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1)开具截至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9月**日(填开标当天日期)**:**:**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2)开具方式: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根据操作要求进行办理,办理保函后,将保函编制到投标文件中。
6.4、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在所投标段下自行获取
行号:************
注: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联系方式
1.招标人:**********
联系人:***
电话:****-*******
地址:清丰县城关镇南箕街**号
2.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濮阳市华龙区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西南角容金国际1号楼3单元***
联系人:**
电话:***********
监督机构办公地址:清丰县人民路与和义路交叉口西北角住建局8楼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发布日期:****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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